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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09 关于寻求婚姻的技术性问题老朱对上一篇评论说,希望有些技术性的解决方案。 我在上篇反对“试一试”,但是,从逻辑上讲,在目前的情况下没有“尝试”的行动就直接进入婚姻不太可行。原因在于,我们不再有一个像亚伯拉罕那样具有属灵洞察力的长辈可以供我们依靠,我们也没有那么大的信心去依靠,所以我们没法采用以撒和利百加的模式。武汉的“世纪婚礼”之所以失败,我认为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教会领袖自诩具有像信心之父那样的洞察力和信心,这是出于人的骄傲,而不是圣经的教导。 那么,我反对的是什么呢? 近代以来,父母包办的婚姻逐渐被自由恋爱所取代,在此过程中,实际上是“权威”的堕落。这种堕落体现在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原本经神所命定的权威,比如政府、教师、父母,都在不断堕落和解体,人们比以往的时代更加依靠自己,认为这才是自由。但是,即便从结果来看,这种自由并没有带来更好的结果,反而是人类的骄傲不断膨胀,在婚姻方面,自由恋爱造成的不幸福并不比包办的更少。我所反对的,是这种自由前提下“试一试”,集中的表现是“相亲”的活动。在相亲的过程中,双方可以见一面就无疾而终,也可以出去看几场电影再分手,或者交往几个月后觉得不合适而不再继续。总之,在此过程中,双方有一种普遍的共识,就是:只要有什么不满意的,甚至是一种感觉,或者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没法生什么事情,一方就可以抽身便走,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甚至不需要过多的解释。从另一个角度说,相亲玩的是暧昧,而双方都认同这种暧昧关系,并且都认同那种“转身就走”的暧昧规则。而通过这样的相亲进入婚姻的现代人,实际上把这种暧昧规则带入了婚姻,婚姻只是延长了的、扩大成本的相亲,所以离婚可以随便离。从人类历史看,长久以来离婚都是很不名誉的事情,现在居然变成了荣耀。而在这种精神支配下,暧昧的婚外恋就几乎是一种必然的后果了。 在这个基础上,我能想到的“技术性解决方案”,首先,就是不要玩火,作太多的“私下接触”,如果弟兄有意,请先在公众活动中与姐妹接触,不要玩暧昧。其次,弟兄要有责任意识,因为人的感情是容易受伤的,而人又都是罪人,不要去伤害别人的感情,行动之前先考虑好要承担的责任。同时,弟兄又要承担带领的责任,不可以糊里糊涂,停留在“享受当下的关系”。第三,要寻求属天的东西,男女之间互相吸引,在属灵人,是因属灵的特质而吸引;在属肉体的人,是因肉体的特质而吸引。我不得不承认,男人确实好色,而神造人的外表也确实有漂亮、有丑陋,弟兄被漂亮的姐妹吸引,是因为我们仍然在这身体之中,是属肉体的,这是事实。但是,要明白的是,神告诉我们——“有永恒”,漂亮的外表,十年以后呢?二十年以后呢?漂亮的外表,如果与里面的不一样,又怎么样?在这一点上,与关于救赎的道理是相通的,“如果明天就要死了,让我们赶快找个美女结婚吧”。 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请弟兄姐妹们都要在行为上做好的见证。如果有人说,在教会中我没有看到异性身上有来自神的馨香之气,我看那外邦人的行为比会友更好,所以我实在只能去外邦人中寻找了。我们就一定要反省,虽然作出选择的人有自己的软弱,但这是多么令人伤心的事情?一群号称“神的儿女”在一起,居然挑不出一个有好行为的能够让别人愿意托付此世的终身?一群天天号称“做盐做光”的人,居然没人愿意把这盐和光带回自己家去?岂不是自抽耳光,承认基督徒乃是一群多么虚伪的人?这好比有人不信,宁可他是因为不同意神的道而不信,而不愿他是因为基督徒的坏行为而不信。 最后在此重申,我说了上面的话,并不代表我自己做的好,恰恰相反,我犯过太多的错误,所以悔改了就不愿意后来者犯同样的错误。 愿神怜悯我们,他对我们的计划,不是这样或那样的好处,而是要我们整个人归属于他。 Comments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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